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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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辅料为水。 |
北瓜清膏,党参,浙贝母,南沙参,生姜,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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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赤峰丹龙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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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836 |
国药准字Z20063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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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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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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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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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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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
平喘化痰,润肺止咳,补中益气。本品用于哮喘气急,肺虚咳嗽,痰多津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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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本品适用于肺脾气虚者,哮病发作期禁用。3.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 服药期间,若患者咳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寒热表证,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 糖尿病患者慎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