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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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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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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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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
盐酸格拉司琼分散片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盐酸格拉司

生产企业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浦北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83095

国药准字H2002030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防治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口服,成人通常用量为1mg(1片),每日2次,第一次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于...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血清转胺酶活性增加。上述反应一般轻微,无须特殊处理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防治肿瘤放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限用于抗肿瘤药物引起强烈的恶心、呕吐。 2、使用本品后减慢消化道运动,故消化道障碍患者使用本品时需仔细观察。 3、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