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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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翔、金银花;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羟苯乙酯。 |
本品主要成份化橘红﹑枇杷叶﹑桔梗﹑紫苏子﹑陈皮﹑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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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国镜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红会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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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124 |
国药准字Z4502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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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本品止咳祛痰,本品用于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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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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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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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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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 |
本品止咳祛痰,本品用于咳嗽痰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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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用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存期间允许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 |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 本品适用于痰湿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反复发作,咳声重浊,痰多,色白或带灰色。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