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平肝明目、解痉镇痛:肝炎、胆囊炎、胆石症、高血压、心绞痛、眼疾、小儿高热惊厥、疔疮、痔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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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熊胆粉。 |
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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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建东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新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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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33 |
国药准字H43021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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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平肝明目、解痉镇痛:肝炎、胆囊炎、胆石症、高血压、心绞痛、眼疾、小儿高热惊厥、疔疮、痔疮。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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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1.成人常用量,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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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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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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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平肝明目、解痉镇痛:肝炎、胆囊炎、胆石症、高血压、心绞痛、眼疾、小儿高热惊厥、疔疮、痔疮。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1. 镇痛、解热:可缓解轻度或中度的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肌肉痛及月经痛,也用于感冒和流感等退热。本品仅能缓解症状,不能治疗引起疼痛和发热的病因,故需同时应用其他药物对病因进行治疗。2. 抗炎、抗风湿:为治疗风湿热的常用药物,用药后可解热、使关节症状好转并使血沉下降,但不能去除风湿热的基本病理改变,也不能治疗和预防心脏损害及其他合并症。3.关节炎:除风湿性关节炎外,本品也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可改善症状,但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此外,本品也用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幼年型关节炎以及其他非风湿性炎症的骨骼肌肉疼痛,也能缓解症状。但近年在这些疾病已很少应用本品。4.抗血栓: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防止血栓形成,临床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5.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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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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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服用本品时不宜服用含防己、地黄的中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