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胸闷、心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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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冰片。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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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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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111 |
国药准字H20103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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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胸闷、心悸。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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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或舌下含服。一次10丸,一日3次,4周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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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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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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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胸闷、心悸。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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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表明,本品可使垂体后叶素所致的大鼠缺血性心电图改善,使体外血小板聚集率降低,使离体大鼠心脏冠脉流量增加,舒张K+诱发的家兔主动脉条和猪冠状动脉环的收缩。本品可使右旋糖苷所致的高粘滞血症模型大鼠的红细胞最大变形指数增高。本品可使高脂血症模型犬的血脂降低,红细胞膜胆固醇含量降低,全血粘度降低,使红细胞变形指数、红细胞电泳率及红细胞膜流动性增高。本品可使高脂血症模型大鼠增高的全血粘度、全血还原粘度、血小板粘附率和血栓指数降低。可使高脂血症模型家兔的甘油三酯、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降低。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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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慎用。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