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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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麸炒)、茯苓、山楂(炒)、山药(炒)、白扁豆(炒)、六神曲(炒)、麦芽(炒)、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制何首乌、当归等昧。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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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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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19 |
国药准字Z20053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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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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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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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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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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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
通调血气,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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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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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7.按用法用量服,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l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