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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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术(麸炒)、茯苓、山楂(炒)、山药(炒)、白扁豆(炒)、六神曲(炒)、麦芽(炒)、炙黄芪、太子参、蜂王浆、制何首乌、当归等昧。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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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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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919 |
国药准字Z15021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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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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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二岁以下一次10~15毫升;三至四岁一次20毫升;五至六岁一次3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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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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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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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发育迟缓、多汗夜惊、贫血萎黄。 |
月经不调、痛经、宫寒不孕、带下病、产后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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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健脾和胃,益气养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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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儿如自汗多、夜寐易惊、睡少等应注意是否为佝偻病,以免延误治疗。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