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失眠、眩晕耳鸣、腰背酸痛、心神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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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龟甲(炒)、鹿角霜、阿胶、淫羊藿、五味子、当归、益母草(四制)、牡丹皮、艾叶(四制)、茯苓、泽泻等味。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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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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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491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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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失眠、眩晕耳鸣、腰背酸痛、心神不宁。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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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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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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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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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更年期综合征、潮热汗出、烦躁失眠、眩晕耳鸣、腰背酸痛、心神不宁。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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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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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月经过多或淋漓不净者应去医院诊治。3.心悸症状明显者,应去医院诊治。4.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诊治。5.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