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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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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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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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国药准字H20000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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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 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 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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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2.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3.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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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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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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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 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 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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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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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辛发食物。 3.切误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食用。 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 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症。 9.用药7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