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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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苦参、黄柏、地肤子、蛇床子、白矾、花椒。 |
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聚甲酚磺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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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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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193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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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白带异常、阴道干涩、阴道出血、阴道异味、阴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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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患部洗净,取适量涂搽患处,每日2-3次。阴道炎患者取药液20毫升,加温开水稀释,擦洗外阴,并用冲洗器冲洗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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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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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阴道炎患者经期、孕期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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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止痒、消肿止痛:湿疹、皮炎、瘙痒、痤疮、手足癣、带状疱疹、痔疮、外阴瘙痒。 |
宫颈糜烂、阴道炎、外阴瘙痒、白带异常、阴道干涩、阴道出血、阴道异味、阴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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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辛发食物。 3.切误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皮肤干燥、肥厚伴有裂口者不宜食用。 4.用药期间,涂药部位出现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立即停用,并用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阴道炎患者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 6.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妇科用药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阴部瘙痒不宜使用。 8.带下量多、阴痒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或伴血性分泌物者应去医院就症。 9.用药7天症状物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吞服,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2.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3.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4.行经时应停止用药。5.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消毒前,应立即将使用的器具浸泡于水中(可含1-2的碳酸氮钠)7.阴道检剂上的斑点,是其墓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也不影响疗效及耐受性。8.避免儿童接触。不可使用过期的聚甲酚磺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