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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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铁,是重均分子量(mw)为5000-7500的右旋糖酐与氢氧化铁的络合物。 辅料为:蔗糖、柠檬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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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康臣药业(内蒙古)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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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H2006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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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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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50-100mg(以铁计),一日1~3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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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可见恶心、呕吐、胃部或腹部不适或疼痛。 2.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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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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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妊娠、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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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2.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5.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