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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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瓜蒌皮、蒲公英、丹参、赤芍、土贝母、柴胡、延胡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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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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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Z20025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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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乳腺增生、乳房胀痛、乳腺炎、乳腺纤维瘤、乳腺囊肿、乳腺导管扩张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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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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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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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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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乳腺增生、乳房胀痛、乳腺炎、乳腺纤维瘤、乳腺囊肿、乳腺导管扩张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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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患者服用本品后若出现不良反应症状,可做减量或停药处理,未见好转时,请及时就医。2、孕妇慎服,或遵医嘱。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