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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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柴胡、火绒草、呋喃唑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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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胜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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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Z20054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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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杀虫止痒;主治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外阴炎、外阴瘙痒等妇科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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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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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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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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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杀虫止痒;主治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非特异性阴道炎、外阴炎、外阴瘙痒等妇科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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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和支气管哮喘患者。2.口服呋喃唑酮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3.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型贫血。4.单独使用呋喃唑酮口服时的不良反应:主要有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药物热、皮疹、肛门瘙痒、哮喘、直立性低血压、低血糖、肺浸润等,偶可出现溶血性贫血、黄疸及多发性神经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