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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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硝酸咪康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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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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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H109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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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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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七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一日晚一枚,随后三日早晚各一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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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咪唑类或对囊壳的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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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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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格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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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本品不会沾染皮肤或衣服。11、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2、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胃排空措施。14、本品在高温季节可能出现轻微融化现象,只需放入阴凉环境或冰箱冷藏中,恢复原状即可使用,对产品疗效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