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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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骨皮、女贞子、墨旱莲、五味子、沙苑子、合欢皮、甘草、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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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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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Z2010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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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虚热,滋肝肾,宁心养神。用于女性更年期综合征阴虚内热证,症见烘热汗出,心烦易怒,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腰膝酸软,口干,便秘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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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饭后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天3次。8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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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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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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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虚热,滋肝肾,宁心养神。用于女性更年期综合征阴虚内热证,症见烘热汗出,心烦易怒,手足心热,失眠多梦,腰膝酸软,口干,便秘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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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临床试验期间,1例用药后出现肝功能(ALT)异常,结论为无法判断是否与药物有关。故肝病患者慎用,或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伴有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超过1个月服用请咨询医师。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