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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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甘草、苦参、土荆皮、白鲜皮、薄荷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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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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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Z1999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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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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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外用,皮肤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20倍,外搽患处,一日3次。外阴瘙痒:取本品适量,稀释10倍,冲洗外阴和阴道,再用带尾线的棉球浸稀释5倍的药液,置于阴道内,次日取出,一日1次。患者使用本品后,无需再用水冲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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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妇女妊娠期忌用。2.月经期禁用于阴道。3.局部有明显皮肤破损者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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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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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风湿热蕴肌肤所致皮肤瘙痒和下焦湿热导致的外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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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严防接触眼、口、鼻等粘膜处。2.妇科阴道内用药宜由医生进行操作。3.阴道内使用有轻度清凉感为药物正常反应。4.因糖尿病、肝病、肾病、肿瘤等引起皮肤瘙痒,不属于本品适用范围。5.患处出现红、肿、热、痛时,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6.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7.治疗期间宜饮食清淡,忌食辛辣酒酪,油腻腥荤。8.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症状改善者,应向医师咨询,或去医院就诊。9.妇科使用时,阴道洗涤器用前用后必须洗净,并在清洁处保存。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