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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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本品含富马酸亚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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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贵州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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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国药准字H5202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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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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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克,一日3-4次;小儿:一次0.1克,一日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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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禁用。对铁剂过敏者及非缺铁性贫血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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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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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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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各种原因如慢性失血、营养不良、儿童发育期等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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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组成元素。缺铁时,红细胞合成血红蛋白量减少,致使红细胞体积变小,携氧能力下降,形成缺铁性贫血,口服本品可补充铁元素,纠正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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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等患者慎用。服药期间需定期检查血浆。本品宜在饭后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不应与浓茶同服。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