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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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蛋白琥珀酸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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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圣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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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806 |
H20090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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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包括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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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一日1~2支(即15~30毫升),分两次在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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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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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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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痛经、月经不规律、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期不适。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包括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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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有机铁化合物,它在pH值小于4时能呈沉淀物,而在pH较高时(pH7.5-8)又重新变为可溶性物质。此外,该制剂不被胃蛋白酶消化,在中性pH值时则被胰蛋白酶水解。本品所含的铁受蛋白膜的保护,因此不会造成胃黏膜损伤并在十二指肠内开始释放,而且一般不会产生胃肠耐受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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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认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