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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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阿托品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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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松花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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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Z1094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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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发热、咽痛、头痛、鼻塞、流涕、咳痰、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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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每次每公斤体重60毫克,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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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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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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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咳嗽、发热、咽痛、头痛、鼻塞、流涕、咳痰、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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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体外及动物实验,其结果显示,本品对包括引起肺炎的流感病毒(AI)在内的八种病毒,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在内的十二种致病菌均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具有解热和抗炎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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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索)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