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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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阿托品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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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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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H2005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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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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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本品宜空腹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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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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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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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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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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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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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