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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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阿托品 |
葛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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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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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国药准字Z410219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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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解痉止痛,增强脑及冠脉血流量。用于高血压头晕,头痛,颈项疼痛,冠心病,心绞痛,神经性头痛,早期突发性耳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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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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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1.孕妇慎用。 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 3.若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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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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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解痉止痛,增强脑及冠脉血流量。用于高血压头晕,头痛,颈项疼痛,冠心病,心绞痛,神经性头痛,早期突发性耳聋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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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服药后有头胀感,个别溃疡患者服药第一周内有轻度腹胀及上腹部有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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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
本品性凉,胃寒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