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鼻衄、咯血、创伤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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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断血流。 |
当归、党参、川芎、益母草、香附(炒)、泽兰叶、大红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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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辽源誉隆亚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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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54 |
国药准字Z22026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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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鼻衄、咯血、创伤出血。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色不正、血块多、痛经、闭经、崩漏、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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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6.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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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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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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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子宫肌瘤出血、尿血、便血、鼻衄、咯血、创伤出血。 |
月经不调、经期腹痛、经量异常、经色不正、血块多、痛经、闭经、崩漏、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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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血管切断及内脏切割所致实验性出血有直接止血作用,可直接作用于血管平滑肌,促进血小板聚集,增强血小板的粘附;本品可显著促进子宫平滑肌的收缩,用于妇产科出血症的治疗;本品具备一定的抗交免疫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有一定抑制作用;本品未见有毒性或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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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忌食生冷食物。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服用。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