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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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甲硝唑0.5克、人参茎叶皂苷0.025克、维生素E0.0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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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德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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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974 |
国药准字H22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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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于滴虫性阴道炎及细菌性阴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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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临睡前,洗净外阴后,用手指将药栓放入阴道深部,每晚1次,一次1片。7日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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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虚证痛经忌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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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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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用于滴虫性阴道炎及细菌性阴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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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镇痛镇静作用:小鼠热板法、温水浴甩尾法、大鼠醋酸扭体法和缩宫素致小鼠扭体法试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小鼠自主活动和小鼠戊巴比妥钠睡眠时间影响试验、小鼠尾悬吊法实验,显示本品有一定的镇静作用。 2抗溃疡,抑制胃液分泌等作用。 3增加冠脉流量,减慢心率、降血压,耐缺氧等作用:小鼠耳廓微循环实验可见本品能使微血管管径增长,毛细血管网交叉点数增加。 |
偶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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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局部不良反应少见。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