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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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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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宏利药业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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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H201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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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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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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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有报道腹胀感。-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和水肿。特殊病例有报道过敏性休克。在中国进行的106例受试者临床研究中,认为与可能用药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的变化有:1例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2例出现TBIL的升高。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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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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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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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于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建议在医疗监控下服用该药品。由于服用该药品引起的连续性腹泻可能会极大地扰乱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的吸收。该药品含有聚乙二醇。对于含有聚乙二醇的药品,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水肿)的报道。特殊病例有过敏性休克报道。因此,建议不要给有可能对聚乙二醇过敏的患者服用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