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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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羟丙甲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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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宏利药业有限公司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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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国药准字H2004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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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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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 |
成人及儿童均可使用。每日3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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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在极少数人中可能会引起眼部不适,如眼睛疼痛,视力模糊,持续结膜充血或出现眼睛刺痛感。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则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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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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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滋润泪液分泌不足的眼睛,消除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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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黏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黏弹性物质(主要是黏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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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