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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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伐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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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宏利药业有限公司 |
永信药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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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国药准字H20066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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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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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 |
口服,一次0.3g,一日2次,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日。单纯性疱疹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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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偶有头晕﹑头痛﹑关节痛﹑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食欲减退﹑口渴﹑白细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轻度升高﹑皮肤瘙痒等,长程给药偶见痤疮﹑失眠﹑月经紊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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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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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本品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Ⅰ型﹑Ⅱ型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病毒感染。本品可用于阿昔洛韦的所有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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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2. 脱水或已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需根据肌酐清除率来校正剂量。3. 严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长期或多次应用本品治疗后可能引起单纯疱疹病毒和带状疱疹病毒对本品耐药。如单纯疱疹患者应用本品后皮损不见改善者应测试单纯疱疹病毒对本品的敏感性。4. 随访检查:由于生殖器疱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宫颈癌,因此患者至少应一年检查一次,以早期发现。5. 一旦疱疹症状与体征出现,应尽早给药。6. 服药期间应给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韦在肾小管内沉淀。7. 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韦的血药浓度减低60%,因此血液透析后应补给一次剂量。8. 生殖器复发性疱疹感染以间歇短程疗法给药有效。由于动物实验曾发现本品对生育的影响及致突变作用,因此口服剂量与疗程不应超过推荐标准。生殖器复发性疱疹的长程疗法也不应超过6个月。9. 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的潜伏感染和复发无明显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