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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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松节油、桉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丁香油、樟脑、肉桂油、麝香草酚、辅料为辣椒红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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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宏利药业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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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059 |
国药准字H20090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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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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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擦于患处。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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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据国外文献资料,在服用1日0.6mg或0.9mg的965例中有154例(16.0%)、上市后的使用结果调查(2000年9月为止)的4446例中有460例(10.3%)出现了包括临床检查异常值在内的不良反应。以下的不良反应是上述调查或自发报告等可看到的。1、严重的不良反应(1)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本品可延迟双糖类的消化、吸收,如出现低血糖症状时不应给予蔗糖而应给予葡萄糖进行适当处理。(2)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不到0.1~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应充分进行观察,出现症状应进行停药等适当处理。(3)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4)严重肝硬化病例给药时,因伴随以便秘等为契机的高氨血症恶化、意识障碍(频率不明),所以应充分观察排便等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2、其它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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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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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湿骨痛、肌肉酸痛、关节疼痛、跌打损伤、扭伤挫伤、蚊虫叮咬、头痛、头晕、晕车晕船。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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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一.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二.重要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3.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