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黄、麦冬、玄参、连翘、黄芩。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
生产企业 |
天津和治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445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第一次20毫升,以后每次10~15毫升,一日4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成分 |
急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牙周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