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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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促肝细胞生长素(HGF),系从新鲜乳猪肝脏中提取纯化制备而成的小分子多肽类活性物质。 |
拉米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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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华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斯凯(苏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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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36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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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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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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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研究中未见不良反应。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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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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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中、重度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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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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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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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