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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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七叶莲、珍珠、冰片、雄黄、蟾酥(制)、百草霜、穿心莲总内酯。 |
熊胆、大黄(酒制)、儿茶、冰片、胡黄连、香墨和玄明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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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四川金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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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58 |
国药准字Z20026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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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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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粒,一日3~4次;口含徐徐咽下;小儿按年龄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小儿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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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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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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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清热解毒通便。用于外感热病所致发热烦躁,头痛目赤,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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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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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忌酒和辛辣食物。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