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干舌燥、咳嗽痰黄、头痛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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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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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南省回春堂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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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356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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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干舌燥、咳嗽痰黄、头痛发热。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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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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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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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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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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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热感冒、咽喉肿痛、口干舌燥、咳嗽痰黄、头痛发热。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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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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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