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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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柴胡、黄芩、半夏(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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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嘉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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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14 |
国药准字Z20093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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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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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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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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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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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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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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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小柴胡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柴胡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