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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灵颗粒

胃灵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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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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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胃灵颗粒
胃灵颗粒
维生素B6片
维生素B6片
主要成分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主要成份:维生素B6。

生产企业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3314

国药准字H5102083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口服给药。 1.成人: (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开始一日30~600mg,维持量一日50mg,终生服用。 (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10~20mg,共3周,以后一日2~3mg,持续数周。 (3)先天性代谢障碍病(胱硫醚尿症,高草酸尿症,高胱氨酸尿症,黄嘌呤酸尿症)、每日100~500mg。 (4)药物引起维生素B6缺少: 1)预防,一日10~50mg(使用青霉胺时),或一日100~300mg(使用环丝氨酸,乙硫异烟胺或异烟肼时)。 2)治疗,一日50~200mg,共3周,然后一日25~100mg。 (5)遗传性铁粒幼细胞贫血、一日200~600mg,共1~2月,然后一日30~50mg,终生应用。 (6)酒精中毒、一日50mg。 2.儿童: (1)维生素B6依赖综合征、婴儿维持量,一日2~10mg,终生应用,1岁以上小儿用量同成人。 (2)维生素B6缺乏症、一日2.5~10mg,共3周,然后一日2~5mg,持续数周。

副作用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成分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适用用于维生素B6缺乏预防和治疗,防治异烟肼中毒;也可用于妊娠放射病及抗癌药所致的呕吐、脂溢性皮炎等。

药理作用

维生素B6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产生毒性,但长期、过量应用本品可致严重的周围神经炎、出现神经感觉异常、步态不稳、手足麻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用药3周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