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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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本品成分为延胡索(醋制)、白矾(煅)、海螵蛸(去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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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华北制药河北华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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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14 |
国药准字Z13021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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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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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7粒,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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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2.忌喝烈性酒,酗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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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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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制酸,止痛。用于胃脘刺痛,吞酸嗳气,脘闷不舒及慢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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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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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及刺激性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胃寒痛,主要表现为遇寒则发,肢凉畏冷,便溏。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三天后,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