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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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姜厚朴、大黄、木香、炒枳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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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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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14 |
国药准字Z2005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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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行气消胀,宽中除满。用于腹部非胃肠吻合术后早期肠麻痹,症见腹部胀满,胀痛不适,腹部膨隆,无排气、排便,舌质淡红,舌苔薄白或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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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于术后6小时10小时各服一次,每次50ml。服用时摇匀,稍加热后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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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肠梗阻、恶性肿瘤、血管供血不足引起的肠麻痹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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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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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行气消胀,宽中除满。用于腹部非胃肠吻合术后早期肠麻痹,症见腹部胀满,胀痛不适,腹部膨隆,无排气、排便,舌质淡红,舌苔薄白或薄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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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临床试验资料显示,有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恶心呕吐不良反应,停药后,该反应消失,但不排除手术麻醉等因素的影响。 2.临床试验资料显示,有个别患者服用后,出现大便稀水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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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10分钟后服用。 2.药液如有少量沉淀,属正常现象,为保证疗效,可将其摇匀后服用。 3.孕妇肠梗阻恶性肿瘤血管供血不足引起的肠麻痹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