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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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甘草(炙)、海螵蛸、白芍(炒)、白术(炒)、延胡索、党参。 |
土茯苓、白鲜皮、北豆根、拳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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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金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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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314 |
国药准字Z20054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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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损基底红,舌基底红,便秘,尿黄属血热风燥型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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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g(10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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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有克银丸过敏史、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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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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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腹胀、嗳气、恶心、呕吐。 |
清热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损基底红,舌基底红,便秘,尿黄属血热风燥型的银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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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导致肝损害及剥脱性皮炎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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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胃痛者不适用,主要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厚味及刺激或致敏性食物。 2.本品必须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严格控制剂量及疗期,避免超量、长期服用。 3.服用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肝功能监测。 4.儿童、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其他药物过敏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