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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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党参,枳实(炒),白术(炒),山楂(炒),陈皮,麦芽(炒)。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小檗碱100mg,甲氧苄啶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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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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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310 |
国药准字H41024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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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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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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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对盐酸小檗碱和甲氧苄啶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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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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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大便溏泄、神疲乏力、面色萎黄。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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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恶心、呕吐、药疹、腹泻,停药后即消失;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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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血糖高者勿服用。 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 2.用药期间应注意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螵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已有明显减少,则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