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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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党参、陈皮、黄精(蒸)、山药、干姜、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北沙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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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欧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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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Z20050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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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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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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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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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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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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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 3.湿热胃虚症及重皮胃痛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胃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体虚者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6.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使正在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