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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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山楂(焦)、半夏(制)、六神曲(炒)、茯苓、莱菔子(炒)、陈皮、连翘、麦芽(炒),辅料为饴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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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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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Z6202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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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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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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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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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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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消食导滞和胃。用于食积停滞,脘腹胀满,嗳腐吞酸,不欲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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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因肝病或心肾功能不全所致之饮食不消化,不欲饮食,脘腹胀满者。 3.身体虚弱或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 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