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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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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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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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H2102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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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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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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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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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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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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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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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