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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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磺胺脒。化学名称:对氨基苯磺酰氨基脒一水合物。分子式:C7H10O2N4·H2O分子量:23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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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宁夏启元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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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国药准字H6402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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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和肠炎,或用于预防肠道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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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3g(2~6片),一日3~4次;儿童按体重一日100mg/kg,分4次服用。首次剂量均加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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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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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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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脾胃虚寒、腹痛泄泻、食欲不振、体虚乏力、自汗盗汗、心悸气短。 |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痢疾和肠炎,或用于预防肠道手术后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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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服本品后可出现恶心、呕吐、厌食、头晕、头痛、药物热、皮疹、粒细胞减少、结晶尿、尿少及血尿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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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应于饭前空腹口服,不需同时服用碳酸氢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