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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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桃仁、羌活、大黄、当归、火麻仁。辅料为β-环糊精、玉米淀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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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神同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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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Z2005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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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润肠通便。用于实热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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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宜空腹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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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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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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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润肠通便。用于实热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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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服药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小儿及年来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孕妇、体弱及虚寒便秘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