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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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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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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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H20061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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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成人便秘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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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一大杯水中服用。每天1~2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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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有某些小肠或结肠疾患者如肠梗阻、肠穿孔、胃潴留、消化道出血、中毒性肠炎、中毒性巨结肠或肠扭转病人禁用;2.腹痛(胃痛)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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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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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成人便秘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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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用量过大时,可能出现腹泻,或引起轻度不适,停药后24~48小时后可缓解,但可以减少剂量继续治疗。服药期间还可能出现腹部疼痛(胃痛)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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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除非医生建议,不要长期应用此药;2.本品不含糖,可用于糖尿病患者和需要无乳糖饮食的患者;3.服用本品应与其它药物间隔较长一段时间服用(至少2小时);4.请放置于儿童拿不到的地方;5.本品含糖精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