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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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其化学名为2,5--二羟基苯磺酸钙的一水合物。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2H10CaO10S2·H2O分子量:43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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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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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H2008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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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主要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和肾小球性硬化症。也用于微循环障碍引起的各种静脉曲张和痔疮、溃疡腿、瘙痒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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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指导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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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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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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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主要用于糖尿病引起的视网膜病变和肾小球性硬化症。也用于微循环障碍引起的各种静脉曲张和痔疮、溃疡腿、瘙痒性皮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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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一般患者耐受性良好,某些病例有短暂的胃肠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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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怀孕首3个月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