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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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土木香、大黄、山柰、寒水石(煅)、诃子、碱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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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江西博士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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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Z3602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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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和胃健脾,导滞消积,行血止痛。用于胃痛胀满,消化不良,便秘,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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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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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妇女哺乳期应慎用或忌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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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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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和胃健脾,导滞消积,行血止痛。用于胃痛胀满,消化不良,便秘,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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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对本品敏感或体质虚弱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出现大便次数增多或轻微腹泻,一般毋须特殊处理,减量服用或停药即可。未发现对儿童、老人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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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用量酌减,并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不可咀嚼或将胶囊拆开服用。当药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