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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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赤芍﹑大黄﹑当归﹑地黄﹑地榆﹑防风﹑红花﹑槐花﹑槐角﹑黄芩﹑荆芥穗﹑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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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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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Z6202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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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脏腑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秘、肛门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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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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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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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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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疏风凉血,泻热润燥。用于脏腑实热、大肠火盛所致痔疮、湿热便秘、肛门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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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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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忌食辛辣、油腻及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三岁以下儿童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痔疮便血,发炎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7.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