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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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芍、白及、甘草、茯苓、延胡索(醋)、海螵蛸、三七、颠茄浸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盐酸小檗碱100mg,甲氧苄啶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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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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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1057 |
国药准字H41024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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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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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口服。一次1~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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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和甲氧苄啶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儿童禁用。 3.新生儿及2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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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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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慢性胃炎、萎缩性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胃脘疼痛、胀满、纳差、呕吐酸水。 |
本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胃肠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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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恶心、呕吐、药疹、腹泻,停药后即消失;可发生瘙痒,皮疹,偶可呈严重的渗出性多形红斑;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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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导致黄疸。 2.用药期间应注意血象检查,在疗程长、服用剂量大、老年、螵养不良及服用抗癫痫药者,易出现叶酸缺乏症,如周围血象中白细胞或血小板已有明显减少,则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