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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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丁香油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化学名称:1-[2,4-二氯-β(4-氯苄氧基)苯乙基]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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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原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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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20163085(原国药准字H22022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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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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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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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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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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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皮肤念珠菌病、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手癣、甲沟炎、皮肤念珠菌病、马拉色菌毛囊炎、头癣、须癣、甲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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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