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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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樟脑、薄荷油、玉树油、丁香油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化学名:(±)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分子式:C17H19F2N3O3·HCL分子量:3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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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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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75 |
国药准字H19990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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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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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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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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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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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头痛、鼻塞、晕车、蚊虫叮咬、肌肉酸痛、风湿骨痛、扭伤挫伤、腹痛、烫伤、皮肤瘙痒。 |
细菌性皮肤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疖肿、毛囊炎、外伤感染、湿疹合并感染、足癣合并感染、痤疮合并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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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3.重症肾功能障碍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