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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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牡丹皮、黄柏、生地、海螵蛸等。 |
替硝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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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同五洲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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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519 |
国药准字H20033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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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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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月经干净后起服,15天为一疗程。 |
口服。1.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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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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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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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痒。主治湿疹、皮炎、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瘙痒等。 |
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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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原虫及厌氧菌有较高活性。对脆弱拟杆菌等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梭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韦容球菌属及加得纳菌等具抗菌活性,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替硝唑为强。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被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而对本品耐药。本品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反应,使原虫的氮链发生断裂,从而杀死原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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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4.月经量多服药5天出血不减少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